最近,我看了一本書,叫做《遵紀守法,從我做起》,這本書里講的內容,真讓我受益匪淺啊!
這本書讓我知道了: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(jiān)護人,要承擔很多義務和責任的,比如:提供基本物質條件的義務;保護人身安全、保證身心健康的義務;管理教育的義務;保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義務等等!當然同學們在家要聽從父母的教導,尊重父母的意見等等!但是監(jiān)護人因故打傷或致死未成年人的就要由公安機關偵查出前因后果,再由人民檢察院起訴……
下面,我為大家講個案例吧:
小東十三歲是初中二年級的學生,成績優(yōu)良,很受大家歡迎。但小東的父親一直認為,在社會上混口飯吃,讀那么多書沒用,只要會識幾個字,會點算術就足夠了。所以他一直阻止小東繼續(xù)上學!
案例分析:小東的父親做法是錯誤的,因為每一個公民都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!至少應該讓小東上完初中!
怎么樣,聽了我的介紹,你是不是也想了解一下這本書呢?快來看看吧!
作者:錢韜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