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老師給我們上了一堂《永生的眼睛》。
《永生的眼睛》是美國作者琳達·里弗斯的作品。講述了一家三代人已經(jīng)準備為盲人捐獻角膜的動人事跡。贊揚了他們關愛他人、無私奉獻的高尚情操。
當琳達十四歲那年,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將母親的生命奪走了,“我”一直沉陷于悲痛中,后來又聽見父親要將母親的眼睛角膜捐贈盲人的消息,更是痛苦萬分,“我”根本不理解父親為什么會這么做??筛赣H卻心平氣和地對“我”說:“一個人所能給予他人的最珍貴的東西,莫過于自己身體的一部分。很久以前,你媽媽和我就認為,如果我們死后的身體能有助于他人恢復健康,我們的死就是有意義的。”這句話讓琳達明白了父親的用意。琳達漸漸長大了,有了自己的家庭,還有一個女兒叫做溫迪。當琳達得知父親死后要捐角膜,就把這消息告訴了溫迪。父親死后,琳達遵從遺愿捐贈了父親的器官。溫迪對媽媽說:“媽媽,我為你,為外公所做的一切而驕傲。”溫迪的語言表明了他對器官捐獻的正確認識,閃耀著他好思想的光芒。
上完這篇課文,它使我懂得了:人的一生,如果只想著保護好生命,不做一些有價值的事,那活在世界上是根本沒有意義的。所以,我們要用有限的生命對家人、班級等做出無私的貢獻。正像雷鋒說的:一個人的生命是有限的,可是為人民服務是無限的,我要把有限的生命,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去。